2025年全面建成中医药“五大高地”!广东印发这一方案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中医药医疗、创新、人才、产业、国际化“五大高地”全面建成,中医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打造成为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的示范样板,引领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在打造医疗高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标志性重点项目建设。开展20个以上“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一体化中医医共体、医联体建设试点,加快提升各区域各层级中医医疗同质化水平。形成5~10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优化推广20个“治未病”方案或服务包,总结推广20项中医康复诊疗方案。建设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打造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平台。
在打造产业高地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在珠三角核心区打造中医药研发创新中心;在沿海经济带布局建设一批中医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现代中药制造业;在北部生态发展区打造特色南药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南药种质资源鉴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高质量品种培育及其栽培种植、药效成分提取及加工保存关键技术研究。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装备制造业集群,建立一批南药集散中心,搭建南药全产业链展示交易平台。
在打造创新高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推进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药监局中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和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形成全省中医药科研矩阵。支持深圳市创建中医药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打造“黄埔杏林”创新谷,实施“岭南中医药现代化与关键技术装备”等专项。鼓励各地开展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一体化的智慧中医医院建设。
在打造人才高地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葛洪中医药人才计划,选拔造就百名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100个省名中医或领军人才传承工作室,遴选培养100名杰出青年中医药人才。实施中医师承薪火工程,开展100名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200名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培养一批中医经典骨干教师。在粤港澳大湾区课程联盟中单列中医药金课课程。
在打造国际化高地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中医药人才在拟执业地参加职称考试和评审。组建肺病、肿瘤、针灸、康复、中药临床药学、中医护理等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联合体(专科联盟)。在珠海、深圳市落地试点一批促进人才、资本、知识、技术等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措施。依托广东省中医院等“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医疗服务、中成药注册及销售等中医药服务贸易产业。
《实施方案》还要求,健全管理体制、医保政策、人才评聘激励、中药审评审批四大机制,增强中医药发展活力动力。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22〕2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中医药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14日
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动广东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新一轮中医药强省建设工作部署,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全力建设中医药医疗、创新、人才、产业、国际化“五大高地”,全面构建服务能力领先、与区域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群众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格局,建成引领全国、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辐射“一带一路”的综合改革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2022年全面启动示范区建设,围绕重点改革任务出台政策措施,遴选布局试点地市,示范区建设框架和改革路径基本形成。到2023年,在“五大高地”建设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在重点领域改革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到2025年,“五大高地”全面建成,中医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打造成为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的示范样板,引领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二、打造“五大高地”,推动广东中医药走在全国前列 (一)打造医疗高地,中医药健康服务走在全国前列。 1.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和省级高水平中医医院等标志性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参与国家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任务,牵引带动全省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快补齐市县级中医医院建设短板,实现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提升基层中医馆、中医阁服务内涵,全面落实基层中医馆建设标准,推广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布局“一核一带一区”中医医院合作共建,开展20个以上“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一体化中医医共体、医联体建设试点,加快提升各区域各层级中医医疗同质化水平。推进深圳市纯中医治疗试点和广州市针灸亚专科体系建设。加强中医经典病房建设,提升以中医为主治疗疑难危重和复杂疾病的能力,形成5—10个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 2.提升全生命周期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完善“治未病”服务网络,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中心)。优化推广《职场高压状态人群治未病调养指南》《老年人慢性失眠中医药干预指南》等20个“治未病”方案或服务包。引导开发中医“治未病”健康保险产品。完善中医康复服务网络,实现三级中医医院100%设置康复科、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不低于80%。总结推广中风恢复期、颈椎病、脊髓损伤(不完全性)、肺炎(神经损伤后呼吸功能障碍)和肩手综合征等20项中医康复诊疗方案。加强医疗机构膏丹丸散等传统中药剂型服务,培育区域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心、煎煮配送中心等服务平台。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品牌,推动社会办中医机构连锁集团化、规范化发展。 3.完善中西医协同模式。完善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各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机制,将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预案和技术方案。发挥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省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中心龙头作用,建设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打造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平台。开展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建设工作,将相关指标列入高水平医院建设考核指标。重点支持高水平医院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形成可推广应用的诊疗方案。探索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人员联合门诊、联合查房、联合病例讨论及高层次中西医人才交叉培养等协作模式。在非中医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 (二)打造产业高地,中医药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1.优化产业发展格局。围绕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结合不同区域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打造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中医药产业发展格局。在珠三角核心区打造中医药研发创新中心,发展现代中药物流业、中药科技服务业、中药信息服务业、中药文化与博览业、植物药总部经济。在沿海经济带布局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集聚度高的中医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以广东名优中成药、现代中药饮片、中药大健康产品生产为主导的现代中药制造业。在北部生态发展区打造西江肉桂、连南瑶药、南雄银杏、平远梅片树等特色南药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 2.打造新时代南药金字招牌。大力发展道地品种,在擦亮“岭南八味”品牌的基础上,遴选推广“岭南新八味”。全面开展广东省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制修订。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质量监管,培育一批“粤字号”中药材品牌。支持云浮市建设国家中药种质资源库。高标准推动南药实验室建设,开展南药种质资源鉴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高质量品种培育及其栽培种植、药效成分提取及加工保存关键技术研究。组建广东省南药种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和完善种子种苗繁育、种植、采收加工等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建立中药材质量追溯信息化平台,构建从种子种苗、种植养殖、流通加工到最终使用的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 3.壮大产业集群。促进中医药二三产业特色发展。推动中药配方颗粒和中药饮片的标准化建设,推动中药制造技术革新、产业升级。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装备制造业集群,促进保健、运动康复、药膳、美容等中医药大健康产品研发与生产。促进中医药与森林康养服务有机结合,到2025年底,全省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达到100个。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云浮南药)产业园,加快推进省级南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依托产业园建设规范化产地交易中心。在全省建设100个示范中药材种植基地,创新完善“公司+合作社+农户”种植模式,推动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在全省建立一批南药集散中心,搭建南药全产业链展示交易平台,推动省部共建国家级肇庆南药市场,建设辐射华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中药交易物流枢纽和数字化交易平台。支持广州市建设竞争力强的中药中华老字号产业集群,支持云浮市创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试验区。 (三)打造创新高地,中医药融合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1.加强重大科研基础平台建设。推进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着力解决中医湿证与慢病防治研究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及关键技术问题。推进国家药监局中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和中成药质量评价重点实验室建设,深化中药质量评价关键技术、中药质量标准国际化和中药质量控制信息化等研究。高质量建设省中医药科学院、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省中医临床研究院、省中医骨伤研究院、省代谢病中西医结合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和科研平台,形成全省中医药科研矩阵,在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基础和临床研究,创新中药及药源性肝肾毒性研究等方面,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研成果。支持深圳市创建中医药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重点开展中医药防治脂肪肝、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肝癌、胃癌前病变等疾病的临床诊疗、科研转化和人才培养。 2.加速产学研融合发展。依托“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等平台,建立高水平医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药企业协同机制,推进成果研发、转化和应用。打造“黄埔杏林”创新谷,支持中医药成果产业化和技术交易,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服务链深度融合。实施“岭南中医药现代化与关键技术装备”等专项,持续推进中医优势病种防治、中药现代化、中医药关键技术与装备、中草药种植栽培等研究,推动研发一批中医药产品和关键技术装备,形成一批临床诊疗规范并在省内推广应用。 3.加快推动智慧中医医疗建设。加强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规范接入省或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鼓励各地研发和应用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名老中医传承信息系统、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开展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一体化的智慧中医医院建设。支持地市中医医院、县域中医医共体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动预约诊疗和“一站式”结算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普惠、便捷、共享。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智能化调剂系统。支持中药饮片企业、大健康服务企业与医疗机构共建“智慧中药房”,支持建设“区域中心智慧中药房”。 (四)打造人才高地,中医药人才培养走在全国前列。 1.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实施葛洪中医药人才计划,选拔造就百名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100个省名中医或领军人才传承工作室,遴选培养100名杰出青年中医药人才。深入开展多层次的“西学中”人才培训,培养一批掌握中医辨证论治、理法方药的中西医结合人才。畅通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设一批省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骨干师资培训中心和标准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基地。规范中医药继续教育,确保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获取学分达标率达到100%。加强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药健康服务等中药全产业链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促进中药特色技术的传承发展。 2.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实施中医师承薪火工程,开展100名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培养200名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每年组织培训100名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对50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深入实施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探索统筹使用医共体内现有空缺编制。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超过25%的要求。推进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3.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深化省部局共建广州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改革中医药专业课程体系,强化中医经典研学,推行中医经典等级考试,开展在校生拜师跟诊制度,落实“重经典、早跟师、早临床”。开展高等院校与中医药文化特色中小学校一体化培养模式试点,将培养链条向前端延伸、后端拓展。建设1—2个国家级、3—5个省级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布局建设15个左右中医药类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实施卓越中医药师资培训计划,培养一批中医经典骨干教师。在粤港澳大湾区课程联盟中单列中医药金课课程。 (五)打造国际化高地,中医药开放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1.深化粤港澳融合发展。开展港澳台和境外高层次中医药人才高级职称认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中医药人才在拟执业地参加职称考试和评审。支持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按规定采取面试或直接业务考察等方式招聘港澳高层次急需紧缺中医药人才。吸引符合条件的港澳中医师在内地公立医疗机构执业,引导港澳青年中医师到大湾区执业创业。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长效机制,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中药国际标准研制、基础临床协同创新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组建肺病、肿瘤、针灸、康复、中药临床药学、中医护理等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联合体(专科联盟)。推动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建设中药国际标准权威研究机构,提升广东省港澳中药检定联合实验室的平台效应,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融合发展。以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和深圳光明国际中医药港为引擎,在珠海、深圳市落地试点一批促进人才、资本、知识、技术等要素跨境流动和区域融通的措施。 2.促进中医药海外发展。充分发挥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国家级中医药产品海外注册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作用,推动中医药产品的海外注册及上市。构建“横琴加工—澳门销售”模式,开辟内地中成药海外上市的新路径。依托“中非疟疾防治中心”和相关海外中医药中心,推广青蒿素复方快速清除疟疾“广东模式”。依托广东省中医院等“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发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医疗服务、中成药注册及销售等中医药服务贸易产业。 3.推动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发挥侨务大省优势,深入实施广东中医药文化“出海”工程和“广东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培养计划”,依托广东省中医药博物馆、岭南中医药博物馆等建设一批省级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基地,打造一批中医药影视作品、丛书、课程等文化精品,培养一批中医药国际化人才,携手港澳开展中医药文化对外传播活动,打造中医药文化走向世界的新支点。 三、健全“四个机制”,增强中医药发展活力动力 (一)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1.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中医药主管部门对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职能,推动中医和中药、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推动将中医药相关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完善中医药工作决策机制,各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示范区改革攻坚,制定实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要充分听取吸纳中医药主管部门意见。加快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市县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责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发展高端智库,充分发挥中医药专家的咨询参谋作用。引导中医药行业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二)健全医保政策机制。 1.完善中医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以鼓励发挥中医特色、提升临床价值为导向,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以中医优势服务、特色服务项目为重点,建立与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特点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中医服务项目比价关系。鼓励中医药技术创新,加快中医药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批立项和定价。中医服务价格与“三医联动”改革紧密衔接,引导中医医疗机构的特色定位和内涵发展。 2.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构建体现中医医疗特色优势、以健康绩效和诊疗质量为核心的医保支付方式。将针灸、骨科康复、治疗性推拿等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遴选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对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动态更新《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分值库》。对增加特色中医治疗服务的以西医治疗为主的门诊和住院病种,可适当提高该病种的门诊费用或住院分值。开展中医紧密型医联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省级试点,降低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的医保起付标准。将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健全人才评聘激励机制。 1.优化中医药人才评聘制度。优化中医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科学动态调整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审专业,推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构建中医思维、临床能力和社会认可度“三位一体”的中医医师评价体系,试点在高级职称评聘中引入第三方开展社会认可度调研。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在中医药类正高级职称答辩考核中的评分比重。将在基层服务满10年的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副高级职称人员考核认定范围。优化包括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在内的基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程序,允许按规定采取面试或直接业务考察等方式招聘人才。加强对民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甄别,强化对申报人员的社会评价和同行评价信息收集,开展中医(专长)医师岗位聘用试点工作。 2.完善中医药人才激励机制。深化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对中医药特色优势明显或绩效考核取得良好以上等次的公立中医医院,允许其薪酬总量按一定比例上浮。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向中医药科室倾斜,鼓励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建立省、市、县中医药行业表彰奖励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省名中医评选表彰。提升邓铁涛中医医学奖的学术性、权威性和美誉度,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医医学奖项。在医疗卫生行业综合性人才推荐等项目中,中医药人才占比一般不低于20%。在中医药人才评选、科学研究、职称晋升等方面实行单列计划、单独评价。 (四)健全中药审评审批机制。 1.优化中药审评审批制度。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及调剂审批服务流程,压减审批时限。重视循证医学应用,鼓励开展中药真实世界科学研究。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建立人用经验证据体系,全力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的转化。推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主体责任,开展中药上市后研究和评价,鼓励研究采用符合产品特点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对已上市中药品种进行二次开发。 2.加强粤港澳中成药注册监管机制对接。进一步发挥“粤港澳中医药政策和技术研究中心”作用,助力大湾区内中医药产业和企业提质增效,推动中医药科学监管机制创新和政策落地。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引入中药人用经验证据用于中成药内地注册上市,支持港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将持有的药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简化港澳已上市的传统外用中成药注册审批流程,推动在粤港澳大湾区内中成药注册标准、检验标准互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东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示范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相关重点工作。省各有关部门在2022年8月底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强化部门协调,共同形成推动示范区建设的合力。相关市政府在2022年10月底前相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全力推动中医药综合改革工作。 (二)完善财政投入。充分利用现有省级卫生健康专项经费,对纳入示范区建设的地市在重大工程和专项行动上予以支持。充分发挥广东中医药大健康基金优势,推动以股权投资培育中医药产业优质市场主体,助力中医药相关技术研发、转化和产业推广。鼓励各级政府统筹利用财政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发展的投入。 (三)深入开展改革试点。在全省遴选若干地市,结合各地实际开展主题鲜明的改革试点,推动实现“小切口”、“大变化”,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中医药改革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中医药局)牵头开展相关经验总结推广,及时评估改革试点成效,固化经验做法,探索形成中医药改革发展有效路径。加强正面宣传,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列入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医改考核指标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定期通报各地各部门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进展落后的地市、部门予以督促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