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

国际针灸医师水平考试报名管理规定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点击:1236次 更新:2008-01-01
  

    一、 报考条件:

    应考者报名时,需出具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并按要求出具学历或学习证明和临床实践证明等材料。

    (一)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准予报考针灸医师水平考试。

    1、凡全日制高等中医药或针灸院校毕业(学制五年者,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学制三年者,有三年以上临床实践;)交验学历证明、临床实践证明合格者。

    2、凡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毕业(学制三年以上者,已取得医师资格,并经过针灸学培训至少500学时,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交验学历证明、临床实践证明合格者。

    3、凡在各医学院校或中医药、针灸学术团体、协会举办的各类针灸培训班学习,累计学满1000学时,有二年以上针灸临床实践,交验学习证明、临床实践证明合格者。

    4、凡随师学习针灸二年以上,从事针灸临床实践一年以上的针灸从业人员,交验本人学习证明、临床实践证明及导师行医执照(副本)合格者。

    凡符合1、2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针灸医师(A级)或助理针灸医师(B级);符合3、4条件之一者,可报考助理针灸医师(B级),如报考针灸医师(A级),须参加加试。

    (二)中医骨伤、中医按摩推拿专业:凡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准予报考。

    1、凡全日制高等中医药、针灸院校毕业,学制五年者,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学制三年者,有三年以上临床实践,交验学历证明、临床实践证明合格者。

    2、凡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毕业,学制三年以上毕业,并经过中医骨伤学、中医按摩推拿培训,有二年以上临床实践,交验学历证明、临床实践证明合格者。

    3、凡在各医学院校或中医药、针灸学术团体、协会举办的各类中医骨伤、中医按摩推拿培训班学习,累计学满1000学时以上,有三年中医骨伤、中医按摩推拿临床实践,交验学习证明、临床实践证明合格者。

    4、凡年满60岁,从事中医骨伤、中医按摩推拿临床实践满30年,学有专长的中医骨伤、中医按摩推拿从业人员,交验从业证明合格者。

    二、报考办法:

    1、报考者于考前10工作日面交或函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学习证明、临床实践证明,及导师行医执照副本等)向认证中心提出报考申请,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准予报考,发给报考申请表,报考者逐项填写后交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国际针灸医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同时交纳4张2寸免冠近照及报名考试费用。经核准后发给报考者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参加考试。

    2、凡参加过考试,因1科或几科成绩不合格而未能取得针灸医师、骨伤医师、中医师和推拿按摩医师(A级)或助理针灸师、助理骨伤师、助理中医师和助理推拿按摩师(B级)等证书者,可在距上次考试1月以上的2年内申请补考,超过2年者无效。补考报考办法同本项第1条,但不必交验证明材料。

    三、收费标准:

    报名费100美元。考试费用为800美元。

    四、考试时间、地点

    1、时间:每年3月14-16日,10月14-16日为固定考试时间;也可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考试。

    2、地点:主考场设在中国北京,也可根据需要在国外设立分考场。

    五、证书及成绩单

    1、凡参加考试,成绩达到针灸医师、骨伤医师、中医师和推拿按摩医师(A级)或助理针灸师、助理骨伤师、助理中医师和助理推拿按摩师(B级)合格标准者,发给相应级别证书及成绩单。

    2、凡参加考试,成绩未达到针灸医师、骨伤医师、中医师和推拿按摩医师(A级)或助理针灸师、助理骨伤师、助理中医师和助理推拿按摩师(B级)合格标准者,不发证书,只发成绩单。

    六、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国际针灸医师水平考试办公室
200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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